从兴趣出发:12岁少年托福110分成长记
2015年2月1日,12岁的范迪文第一次参加托福考试,就获得110分的高分,创造了这个年龄首考托福的最好成绩,按照这一托福成绩,可以就读哈佛、耶鲁等世界名校,大家都感到非常惊讶。下面迪文就与大家分享一下个人经验和心得。
首先,迪文的英语学习起始并得益于在外国的学习。小学三年级时,迪文就随爸爸到美国学习了一年,虽然时间不长,但为他的英语学习打下了很好的底子,可以说基本上“过关”了。回国后,迪文爸爸就根据他的兴趣和爱好,经常从王府井外文书店买漫画、故事书给迪文看,让他写电脑游戏方面的英文作文,还经常让他与外教谈一些感兴趣的话题。久而久之迪文的英文水平就不断提高,11岁小学六年级时,迪文首次也是唯一一次参加雅思考试,获得了7分(满分9分),创造了国内最小年龄雅思成绩纪录。
其次,迪文获得的英语成绩来自兴趣和不断的激励。英语学习虽然表面看起来很艰苦,但其实他乐在其中,因为学英语可以让他接触更多好玩的东西,如英文电影、电子游戏、英语小说,总体来说,之所以迪文的英语学习过程不那么枯燥、难熬,主要是因为始终在兴趣中学。另一个让他坚持的原因是成就感,每当他和一个外国人无障碍沟通,同龄人投来羡慕的眼光时,迪文都感到自豪。事实上,现在这个分数对迪文并没有什么实际用途,只是测试一下自己的水平而已,仅靠这个目前也没有世界名校去读,而他真正需要英语成绩最早也要在5年后考大学时,当然,迪文对那时考一个更高的托福成绩抱有信心。
最后,谈谈迪文具体的考试经验。托福考试分四个方面:听、说、读、写,迪文感觉托福在四个方面考察综合能力和水平,各门科目之间是互相交叉、联系的,比如,在写作中就必须听懂材料中教授讲的观点,在听力中必须理解听力材料的逻辑和推理过程,而这与阅读理解没什么两样。从分数构成上来看,如果想获得高分,听、说、读、写任何一门都不能落后。
下面具体说说这四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听。迪文听力部分考满分的主要原因是不断的练习。在美国,不管听懂听不懂,他天天在班级、教堂等场合与人交往,练习自己的听和说,大约四个半月,就能够听懂会说了。回国后,迪文爸爸在一次买小说时给他买了一套原版英文小说的录音光盘,从此开始,他听书听上了瘾,每天晚上必听,否则睡不着。这样的练习让迪文的听力水平大大提高,考了听力满分。
第二个方面是说。这是中国考生们最头疼的项目,因为口语的评分标准包括语音语调,很难说得自然。由于迪文去过美国,所以比较了解外国人的说话方式,包括抑扬顿挫和单词的先后顺序。再加上考前2个月,他集中练习口语和写作,练了至少七十道口语题,所以他考了26分。对于这个不上不下的成绩,迪文自己不是太满意。
第三个方面是读。在这方面,迪文得了28分,差两分满分。迪文爸爸经常给迪文买感兴趣的外文书,而迪文也很喜欢读它们,这样,迪文的阅读能力就得到了锻炼。在考前迪文加强了阅读练习,在考试中得到了令人满意的分数。
第四个方面是写。这是迪文最担心的科目,因为托福是为大学生设计的考试,写作中涉及很多迪文并不了解的知识和内容,如经济、伦理、历史和法律等。另一个难题是迪文虽然经常写英语作文,但都不长,而托福考试要求在60分钟内写两篇作文,这给迪文带来很大的挑战。于是迪文开始了训练,基本上每周末做一套托福写作题,然后去找外教帮忙批改。迪文对写作成绩非常满意,因为对于托福写作,他并不像对听力和阅读那样有信心,结果依然考了26分,虽然没有达到四门的平均水平,但迪文也很知足。
这次托福考试迪文还收获了一个副产品-----电脑盲打。由于托福考试完全在计算机上进行,速度慢将严重影响成绩。为此,他用三个月时间学会了盲打,速度由最初的每分钟20个字母提高到每分钟150个字母,这让他在写作考试时有充足时间思考和修改。迪文认为这一副产品对他今后的学习、工作都是有益的,今后谁还能够离开电脑呢?
总之,迪文对托福考试的心得就是:从兴趣出发,找到适合自己的方法后不断地学习。现在,虽然学校老师允许他英语课上自由安排,但他仍然没有停止英语的阅读和学习,那是他的兴趣和爱好,不是仅仅为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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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