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新建劳动评价制度
教育部联合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公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指出,我国拟建立学生劳动评价制度,评价内容包括参加劳动次数、劳动态度、实际操作、劳动成果等方面,具体劳动情况和相关事实材料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并作为升学、评优的重要参考。
意见指出,要切实加强劳动教育,做到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质,为他们终身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课程:可开设家政烹饪园艺课
意见要求,学校要明确并保证劳动教育课时,义务教育阶段3到9年级开设综合实践活动的劳动与技术教育课,普高阶段严格执行通用技术课程标准。
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加强劳动教育,开设家政、烹饪、手工、园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课程。
在物理、化学、生物等教学中,加大动手操作和劳动技能、职业技能的培养。
校内:可种农作物或开展养殖
意见要求,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校园卫生保洁和绿化美化,普及校园种植。
开辟专门区域种植花草树木或农作物,让班级、学生认领绿植或“责任田”,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开展养殖。
大力开展与劳动有关的兴趣小组、社团、俱乐部活动,进行手工制作、电器维修、班务整理、室内装饰、勤工俭学等实践活动。
广泛组织以劳动教育为主题的班团队会、劳模报告会、手工劳技展演,提高学生劳动意识。
校外:安排实践组织学工学农
意见要求,将校外劳动纳入学校的教育工作计划,小学、初中、高中每个学段都要安排一定时间的农业生产、工业体验、商业和服务业实习等劳动实践。
充分利用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综合实践基地和其他社会资源,加强城乡学生交流,组织学生学工学农。
城镇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与志愿服务,农村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在农忙时节组织学生帮助家长进行适当的农业生产劳动。
家务:可以洗碗洗衣扫地整理
意见要求,教育学生自己事情自己做,家里事情帮着做,弘扬优良家风,参与孝亲、敬老、爱幼等方面的劳动。学校应安排适量的劳动家庭作业,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布置洗碗、洗衣、扫地、整理等力所能及的家务。
密切家校联系,转变家长对孩子参与劳动的观念,让家长成为孩子家务劳动的指导者和协助者,形成劳动教育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