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语你了解么
法律英语(Legal English),在英语国家中被称为Legal Language或Language of theLaw,即法律语言,在英语中指表述法律科学概念以及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时所用的语种或某一语种的部分用语。从此概念可以看出,法律英语所使用的语言不仅是英语本身,还包括其它语种,如法语、拉丁文等。
词汇特点
准确用词与囊括性用语的同时存在,囊括性用语立法是常见的。
遵循严格解释原则,特别是刑法解释法条时,书面文字是法官解释法律文件的唯一依据。法律语言逻辑必须清晰、准确、得当。法律追寻准确性,大多名词都有极高精确的含义,即使是囊括性用语也不会因个人理解,在法律理念体系面前显现偏差,无需描绘性形容词;表示时间、范围、程度的副词使用严格。
法律是社会学科重要分支,最初立法法规设立理念就是不需要专业知识,也能读懂,所以才使用大量同义、近义词,法条见对照也随处可见,但是每一个词的位置、细微变化都是以法律逻辑明确表述为前提,用词绝不可以抗衡行为逻辑理解。
《香港刑法摘要》(Digest of Hong Kong CriminalLaw)第八章关于“参加暴动并阻碍船舶、飞机、或者铁路列车罪”规定“It is an offence for any persontaking part in a riot to unlawfully and with force (a)prevent ,hinderor obstruct ,or attempt to prevent, hinder, or obstruct, the loading orunloading, or the movement of ; or (b)board, or attempt to board withintent to do so ; any motor vehicle, tramcar ,aircraft ,train or vessel.
社会中,一些案件除精准的语言外还需要引用相关法律
如:某一民间贷款协议中写道“I will pay back in a year”,双方当事人对“in”产生不同认识,一方认为是“within”之意(在------之内),另一方则认为是“after”之意(在------之后)。
注意这不是对语言的误认,是对事实的认识偏差,因为在任何语言中都会产生不同客观认识;
无论汉语、日语、俄语、英语,任何一国语言表述这么简短的意思,都会有这两个不同认识;
于是也就都有了民法典意义上‘由提出条款格式的一方承担不利解释责任’的规定;起源德国传统理论;
法律语言的囊括性,是指为精确表示范围,将性质、范围、程度、数量用某个名词或带修饰的名词表达。
有的国家会对囊括性法律进行司法解释,特殊体质国家会有相关立法解释;
以下是运用词汇一些技巧,在法律、合同法等构建下,第3条无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