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23年以同等学力申请法学硕士学位班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2023
以同等学力申请法学硕士学位班
学校简介
湖南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前临碧波荡漾的湘江,后倚秀如琢玉的岳麓山,素有“千年学府、百年名校”之称。
学校办学起源于公元 976 年创办的岳麓书院,是中国同址办学时间最长的高等学府。1903 年改制为湖南高等学堂,1926 年正式定名湖南大学,1937年成为全国 16 所国立大学之一。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创始人和早期领导人之一的李达担任第一任校长,毛泽东亲笔题写“湖南大学”校名。2000 年,湖南大学与湖南财经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湖南大学。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先后进入全国重点大学、“211 工程”、“985 工程”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2020 年 9 月 17 日,习近平总书记来校考察调研,对学校人才培养、文化传承等给予高度评价,提出了岳麓书院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策源地的重大科学论断。
图为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大学调研考察,源自新华社
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形成了“传道济民、爱国务实、经世致用、兼容并蓄”的教育传统,积淀了以校训“实事求是、敢为人先”、校风“博学、睿思、勤勉、致知”为核心的湖大精神,确立了培养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具有良好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新时代经世致用领军人才的人才培养总目标。学校培育和熏陶了以王夫之、陶澍、魏源、贺长龄、曾国藩、左宗棠、郭嵩焘、谭嗣同、黄兴、蔡锷、杨昌济、毛泽东、何叔衡、蔡和森、邓中夏、李达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彪炳史册的杰出人才。师生中涌现出 39 位学部委员和“两院”院士,“惟楚有材,于斯为盛”是学校人才辈出的生动写照。
学校下设 27 个学院,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等 11 大门类,形成了理科基础坚实、工科实力雄厚、人文社会学科独具特色,生命医学学科兴起、新兴交叉学科活跃的学科布局。拥有本科专业74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35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30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8 个。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 2 个、国家重点学科二级学科 14 个。7 个学科入选国防特色学科,化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
图为湖大红楼,源自湖大官微学院简介
湖南大学法学院是中国近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底蕴最为厚重的法学院系之一,其学脉可上溯至1897年的时务学堂。后历经湖南仕学馆法政速成科、法政学堂、公立法政专门学校等,至1926年湖南大学定名即设法科。1945年设立法学院(含法律、政治、经济三系)。延至1952年全国高等教育院系大调整至中南政法学院前,湖南大学皆系全国法学教育的重镇之一。
改革开放后,1987年原湖南财经学院招收法学本科生,1993年成立法学系,1995年获得经济法学硕士点;1998年原湖南大学恢复法学专业招生。2000年,湖南大学与湖南财经学院合并组建为新的湖南大学,2000年6月以湖南财经学院法律系和湖南大学法学专业为基础恢复组建法学院,同年获批刑法学、民商法学硕士点。2001年,经济法学科被确定为省级重点学科;2002年,获批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环境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硕士点;2003年,获批法律专业学位(JM)硕士点;2005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经济法学博士点。2010年,法学院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法学一级学科被确定为省级重点学科,并与公共管理学院组建成立新的法学院。2018年,法学学科被确定为国内“双一流”建设培育学科。2019年3月,公共管理学科与政治学科从法学院分出,法学院保留法学学科,重张启航。
图为法学院
湖南大学二院由中国现代建筑学家刘敦桢设计,为民国十六年(1927年)湖南大学超出岳麓书院向外发展新建的教学楼,称为“湖南大学第二院”,简称二院(岳麓书院被称为“第一院”)。二院为原法商两科校舍,占地1097平方米,建筑面积1970平方米,为两层古典式建筑,融入了不少西方现代建筑技术。
项目特色
本项目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项目,以法学硕士学位学分课程为主体,辅之以特色实务技能课程,整合法学院的特色人才培养基地优势:国家知识产权湖南培训基地、湖南律师教育学院、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国家腐败预防与惩治研究中心、湖南经济与社会发展法律研究中心等平台积累的实务经验开展教学,让每一位学员在申请硕士学位的同时能够学有所获,掌握最前沿和最实用的法律实务能力,成长为高水平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法治人才。
报名条件
1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2019年6月以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申硕流程
01 提交申请
满足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可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信息注册并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02 现场资格审核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个人特征信息采集,核对相关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同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03 课程考试
学校研究生院在规定的申请年限内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法学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统一组织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并将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结果上传至信息平台。
04 全国统考(报名、考试)
申请人须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该考试一般每年3月份报名,5月底考试。
05 学位论文水平认定
申请人在通过学校《法学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和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之后,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并在提交学位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06 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学校所有规定的课程考试、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及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学习时长
课程学习培养阶段
(简称第一阶段)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完成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和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
(简称第二阶段)
申请人通过学校组织的所有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和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之后,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并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Tips
-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八年内完成两个阶段的学习。
-
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未能通过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授课方式及课程设置
1
周末授课,如遇节假日顺延;一个月2-3次课程。
2
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由学校统一管理,考试方式包括笔试、课程论文或结合多种考试形式的综合考试。
3
根据《法学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2020版)》开设15-25门左右课程(课程总学分28)。
课程类型 | 课程名称 |
---|---|
公 共 基 础 课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
研究生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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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素养类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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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科 基 础 课 |
学术与职业素养课 |
法学规范研究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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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实证研究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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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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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前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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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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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论专题 (跨专业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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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专题 (跨专业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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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方 向 课 |
中国法律史思想史专题 |
民事诉讼法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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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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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总论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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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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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专题 |
|
财税法专题 |
Tips
-
本课程清单为上年度法学专业所开课程,每年度课程以实际安排为准。
颁发证书
申请硕士学位者,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规定》要求,通过国家统考的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及外语水平考试和论文答辩,按照湖南大学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流程完成各项申请工作,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可授予:
法学硕士学位
图为往届毕业学生照片
学习体验
开学典礼
班级活动
STUDING
户外旅行
毕业典礼
毕业
晚会
课堂实录
沙龙
活动
收费标准
第一阶段
申请学位培养费30000元,培养费于报名时一次性缴纳。
第二阶段
学位评审和答辩费8000元,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