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了 | 华东交通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华东交通大学是一所以交通为特色、轨道为核心、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国铁集团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双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340余人,正副教授650余人。拥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支计划入选者、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入选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中宣部“四个一批”文化名家、江西省“双千计划”入选者、“井冈学者”特聘教授、江西省主要学术与学科带头人、江西省百千万人才(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工程人选等国家和省部级人才300余人次。
学校涵盖工、经、管、文、理、法、教育、艺术等8个学科门类。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3个学科入选江西省一流学科,4个学科成为江西省学科联盟牵头学科,具有19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是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单位。
学校现拥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级高校引智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自然科学类省部级科技平台33个,省级重点智库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5个。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对已获得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网上申请、资格初审、现场确认等环节。
(一)网上申请
1.报名方式: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完成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证件照电子照片(必须是蓝底照片),以备学位授予时使用,仔细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未提交者无法参加现场确认)。
2.材料审核:在平台报名后,向学校提交相应电子档资料【①身份证 ②本科毕业证书 ③学士学位证书 ④学位认证报告 ⑤一寸蓝底照片 ⑥华东交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扫描件(需贴照片、本人签字、单位盖章)⑦华东交通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入学须知扫描件(需本人签字、按手印)】,学校对电子档资料进行审核。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请关注我校(https://yjsy.ecjtu.edu.cn/)同等学力申硕相关通知。
2.办理流程:资格审查、照片采集、指纹采集、打印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
(三)提交材料:
申请人必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纸质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2份;(2)本科毕业证复印件2份;(3)学士学位复印件2份;(4)学位认证报告2份;(5)华东交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原件3份(须贴照片、本人签字、单位盖章);(6)一寸蓝底照片6张;(7)华东交通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入学须知(须本人签字、按手印)。
2.原件材料
(1)身份证;(2)本科毕业证书;(3)学士学位证书。
注: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现场确认时由工作人员打印,一式两份,考生签字后现场提交一份,自己留存一份)。
温馨提示:
1.申请者须先完成网上申请方可现场确认,确认现场不接受申请;
2.现场确认时不能提交必交材料的申请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核。
(四)相关要求
1.现场确认需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等信息以备参加外语和学科综合全国统考使用,申请者必须亲自到场。已在其它高校入册、现需转入我校者,须经该学校清退后,方可用原账号向我校申请,并至现场确认。
2.现场核对《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上的信息,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3.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且按相关规定缴费成功的申请者方可获得入学资格,学校将把申请者信息转入在册库中。
(五)其它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疫情期间现场确认时,请按国家疫情防控要求。
3.在读期间须留意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的相关信息,并密切关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注册、课程考试备案、全国统考考试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全部通过信息平台进行。
四、招生专业
学院 |
学科专业 |
学科 代码 |
全国统考学科综合考试科目 |
授予 学位 |
土木建筑学院 (拟招150人) |
岩土工程 |
081401 |
/ |
工学 |
结构工程 |
081402 |
/ |
工学 |
|
市政工程 |
081403 |
/ |
工学 |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081404 |
/ |
工学 |
|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081405 |
/ |
工学 |
|
桥梁与隧道工程 |
081406 |
/ |
工学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拟招90人) |
化学 |
070300 |
/ |
理学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80500 |
/ |
工学 |
|
交通运输工程 |
082300 |
/ |
工学 |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拟招60人) |
道路与铁道工程 |
082301 |
/ |
工学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082303 |
/ |
工学 |
|
体育与健康学院 (拟招30人) |
体育学 |
040300 |
/ |
教育学 |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拟招80人) |
机械工程 |
080200 |
机械工程 |
工学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080400 |
/ |
工学 |
|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
082304 |
/ |
工学 |
|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拟招150人)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工学 |
电气工程 |
080800 |
电气工程 |
工学 |
|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
082302 |
/ |
工学 |
|
经济管理学院 (拟招200人) |
统计学 |
071400 |
/ |
理学 |
应用经济学 |
020200 |
经济学 |
经济学 |
|
工商管理 |
120200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
信息工程学院 (拟招60人)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工学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08120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拟招100人) |
法学 |
030100 |
法学 |
法学 |
马克思主义学院 (拟招100人) |
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 |
030501 |
政治学 |
法学 |
思想政治教育 |
030505 |
政治学 |
法学 |
注:1.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可从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中任意选考一门。
2.前置专业要求:①土建学院:招收与土木建筑学院现有专业相关的学生;②机电学院:学员专业背景或现在所从事的专业工作为机械类、车辆类、仪器仪表类、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只限于载运工具、机械、车辆类专业背景),不接收文科类专业背景;③电气学院:学员专业背景或所从事的工作为电类、信息与控制类、计算机或软件类专业;④经管学院:统计学、应用经济学要求前置学位为理工科或经济管理类学士学位;⑤交通学院:道路与铁道工程前置专业要求为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力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等;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前置专业要求为交通运输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等。
五、培养流程
自申请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起开始计算,总的培养时间不超过6年,分为两个阶段。
(一)课程学习及全国统考
学员入册后,由申请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和考试(前2年内),课程学习形式为线上、线下相结合,疫情期间以线上为主。
4年内(含课程学习的2年)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的全国统一考试(自行报名),每年可考一次,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5月,具体时间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4年内(含课程学习的2年)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全国统考者,不得申请学位。
(二)学位论文写作、答辩与学位申请
1.符合华东交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等文件中规定的学位授予要求;
2.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学位课程考核成绩合格,修满学分;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3.研究成果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规定的相关要求;
4.申请人完成全部考试后的二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并通过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
5.经华东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六、相关费用
1.课程学习阶段学费共计18000元,一次性缴清,不含参加国家统一考试报名费;论文阶段费用9500元,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手续时一次性缴清。
2.缴费方式:申请者通过华东交通大学计财处“校园网上统一支付平台”(http://zxjf.ecjtu.edu.cn/)缴纳。
3.参加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费用自理,由申请人自行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缴纳。
七、其它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向学校提交终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申请人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以及线下学习、参加考试等发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论文送审和论文答辩费用由学校支付。
4.申请人入学后即可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每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5.自本简章发布至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