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北京西城区小升初入学条件!
入学条件
一、申请在西城区小升初中的适龄少年,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本市户籍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②经审核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③已办理回区升学手续的非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办理回西城区初中入学需要满足条件
本市外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回西城区初中入学: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具有独立产权房,学生和法定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均为西城区个人居民户籍;
外省市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回西城区初中入学:实际居住在西城区,学生和法定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均为西城区户籍。
(一)本市外区回区所需材料:
1.法定监护人独立拥有西城区产权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
2.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西城区个人居民户籍户口簿。
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双方户口簿。
单亲家庭需要提供抚养方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
3.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
(二)外省市回区所需材料:
1.就读小学开具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2.在西城区实际居住材料。
申请人在西城区实际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在西城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途为住宅)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在西城区租房的,应提供:
(1)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网上可查询文本)原件及复印件。
(2)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途为住宅)、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年以上的租房完税凭证(缴纳日期截至2022年4月30日满一年以上,并满足已居住一年以上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非法私建房、已拆迁房、地下室、多人合租房等不能作为开具实际居住材料的依据。
3.租住申请人本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途为住宅)复印件。租住单位办公用房、地下室不能作为开具实际居住材料的依据。
4.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房、军产房等不能作为开具实际居住材料的依据。
3.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西城区户籍户口簿。
学生为西城区单位集体户籍的,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应为该单位集体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单位工作,还需出具单位集体户籍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监护人集体户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职证明。
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双方户口簿。
单亲家庭需要提供抚养方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
4.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