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武汉工程大学被誉为“化工高层次人才的摇篮”,创建于1972年6月,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隶属湖北省。198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改由原化工部主管。1998年7月,随着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学校划转到湖北省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2006年2月,经教育部同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经过近五十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化工为鲜明办学特色的高校。
学校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4年整体进入一本高校行列;2018年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在2019软科“中国最好大学排名”中,位列第126位;在USNews2021世界大学排行榜中,位列中国内地高校92名。学校现有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及国际教育,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面向全国一本招生。有全日制在校生近25000人,其中研究生5000余人、本科生近20000人。
申请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可申请主要学科
材料加工工程、企业管理、工程管理、化学工程、制药工程、采矿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环境工程共8个学科。
基本程序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s://tdxl.chsi.com.cn,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提出申请开展网上报名,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以具体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导致后期课程及论文不能通过,由相关单位和个人承担后果,且学校有权对相关学生做出退学处理),接受资格审查。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没能进行现场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并提供学位证书网上认证证明;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历证书网上认证证明;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与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的纸质版照片(4张2寸)。
我站点现场确认活动
同等学力申硕国家统一考试
(一)考试科目
1.外国语水平考试。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并通过外国语水平考试,应试语种应与申请学位相应学科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考试大纲以国家公布的大纲为准。
2.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学科专业在附件所列学科范围内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并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试科目、所用考试大纲及指南以国家公布的大纲为准。
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大纲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tdxl.neea.edu.cn)下载。
(二)报名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信息平台选择当年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
(三)网上缴费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须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可通过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申请人,当次报名无效。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自行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学制与学费
1.学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培养过程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通过国家统考和课程学习阶段(原则上不超过4年),第二阶段为学位论文阶段(原则上不超过2年),整个培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培养年限从学生现场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查开始计算。
2.学费。两个阶段的学费共计32000元/人(不包括艺术类学科),分两阶段收取。第一阶段学习费用20000元/人(不含报名费、教材费);第二阶段费用12000元/人(包含论文指导费用,不含论文开题、答辩、送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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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学习
1.申请人应按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在规定学习年限未能最终完成学业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2. 申请人本科专业与申请硕士学位专业原则需一致或相关,人文社科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不得申报理工类专业硕士学位。
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工作
1.申请人通过国家统考,修完规定学分后,可于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申请,具体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核程序以通知为准。
2.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武汉工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授予武汉工程大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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