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中级和CPA科目互认互免~
CPA和会计职称互认互免一直以来都被大家所关注,这对中级考生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毕竟可以一考多证。
目前还有多地财政局发布通知会计技术资格与注会证书科目互认及免试政策!重大利好赶紧跟着来看看!
重大利好
多地财政局发布互认及免试政策!
1、广东
近期,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其中明确指出:
加强评审专家管理、优化评审工作,加大会计师职称宣传,持续提升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影响力。落实财政部推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互认,与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互衔接的相关政策,畅通会计人才提升渠道。
2、北京
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在通知中,明确指出:
完善会计领域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减少人才重复评价,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人员,可视同具备会计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的条件,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择优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虽然科目互认政策目前还未确定,但近三年来,财政部已多次提出“建议”来推动考试科目的互认。
3、湖北
湖北省人社厅发布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启动通知,提到湘鄂赣三省职称互认。
我国职称评定是哪里评哪里有效,会计职称是人社部评定的,所以全国有效。
但是除了人社部评定之外,各省市也有自己的评定标准,比如湖北在公布第二批34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时,明确注册会计师等同于会计师或审计师职称,而同期湖南和江西没有类似的规定。
但随着三省职称互认,如果你持有CPA证书,并在湖北被评定为会计师,那么直接默认你在江西和湖南也获得了会计师的职称。
4、财政部多次推动科目互认
2019年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第一次提出:
探索建立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职业资格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同或相近科目互认互免等衔接措施,减少重复评价,减轻会计人员负担,探索建立会计与审计、经济等属性相近职称系列(专业)的衔接措施。
2021年在《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征求意见稿)》中第二次提出:
建立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互认、与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衔接机制,减少重复评价,畅通各类会计人才流动、提升的渠道。
从以上通知可以看出,目前国家正在通过各项措施提升会计职称证书的价值和影响力,中级与CPA考试科目互认,或许在未来能够真正实施,这对各位中级考生来说一定是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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