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河北、江苏、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公布二建合格人员名单
截止目前,已有17地公布二建合格名单:
近期,新增河北、江苏、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公布二建合格人员名单,其中河北省27622人合格,江苏省34236人合格,宁夏3775人合格。
我们一起来看下通知详情!
河北省:27622人
河北省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暂行)》((冀人发[2004]69号 )及《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免考条件及免考科目的通知》(冀人字([2005]177号 )等有关规定,我省组织实施了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有27622人成绩合格,拟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3年9月19日至9月28日止)。
说明:
1、下载文件后查询个人信息时,由于考生身份证号使用*号替换,请使用姓名查找后结合身份证信息和单位信息确认是否正确。
2、如果对结果有疑义或者信息需要修正,请联系中心咨询电话。
江苏省:34236人
举报受理方式:注册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行风举报。
公示期2023年9月29日截止,合格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7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专技类资格考试审查结果查询”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宁夏:3775人
现将我区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拟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至28日。
一、监督举报
公示期间,如反映拟合格人员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来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提供具体事实、情节和证据。如经查实,拟合格人员有虚假报名承诺或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等行为,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的处理。
二、资格审核
按照有关规定抽查部分拟合格人员报考资格,请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2)于9月21日至9月28日(工作日)携带报名条件要求的身份证、学历证、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银行工资流水、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之一)及免试相关证件,就近到各地级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过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拟取得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