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滨州医学院同等学力申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简介
滨州医学院是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山东省省市共建高校、山东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前身是始建于1946年的原国立山东大学医学院,1956年3月独立建制为青岛医学院,1970年10月整体搬迁至山东省惠民地区行署驻地北镇办学,1974年11月设立青岛医学院北镇分院,1981年9月改称北镇医学院,1983年3月随驻地更名为滨州医学院,2002年烟台校区投入使用。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医药学科为优势,残疾人高等教育、康复高等教育为特色,医、理、工、管、教等多学科门类渗透融合、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医学院校。滨州医学院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同等学力人员授予硕士学位的授权单位。2023年我校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专业目录
个人有代表性的在国家正式期刊上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学术论文要求为省级及以上专业学术期刊,具备ISSN和CN刊号,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者维普资讯可查,同等学力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
此外,尚需满足如下条件:
(一)学术学位
1、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基础、临床工作3年以上(即2020年7月31日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
2、报考专业与学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专业学位
1、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或专业相对应。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
(二)网上报名步骤
申请人登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初次注册成功后,完善信息(重点强调:务必按照国家网站要求严格上传标准的蓝底照片),在“学位授予单位”一栏中选择“滨州医学院”,在“申请学位类型”中选择“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选择“专业学位”者必须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一阶段合格证书或者目前规培单位出具的正在规培证明),严格选择“申请学位学科门类”、“申请学位学科名称”、“是否按一级学科申请”、“申请学位专业”,点击“提交申请”,“申请状态”显示“已提交”方为报名成功。
说明:1、学科选择能精确到二级学科的不允许按一级学科申请;2、国家系统申请学位学科及专业自报名起不允许修改。
(三)现场资格审查步骤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办理报名手续。在烟台校区报名的人员上课地点在烟台校区;在滨州校区报名的人员上课地点在滨州校区。
三、资格审查必备材料
申请人须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申请人须承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各项申请身份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资格,一切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现场确认时以下材料按顺序一式一份提交(审原件,学校层面留复印件备案):
(一)学术学位: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国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中国学位认证系统《学位认证报告》。
备注:按国家规定2008年之前毕业的考生请注意申请学位认证报告时间需要18个工作日,请根据自身情况有效合理安排;下面第(二)款专业学位与此要求及规定相同。
4、工作单位盖章的《滨州医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同意书》1份。
5、见刊后的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的封面、目录页及学术论文内容页扫描后打印件及该学术论文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者维普资讯官网查询后证明界面打印件。
6、交费发票电子版打印件1份。
(二)专业学位: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国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中国学位认证系统《学位认证报告》。
4、工作单位盖章的《滨州医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同意书》1份。
5、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为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申报专业学位需提供由工作单位及规培基地出具的证明原件。
7、见刊后的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的封面、目录页及学术论文内容页扫描后打印件及该学术论文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者维普资讯官网查询后证明界面打印件。
8、交费发票电子版打印件1份。
备注:届时凡不按时提交上述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申请人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截止日期之后不再受理同等学力报名。
四、教学管理工作
1、申请人申请硕士学位要求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2、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1年内通过我校的全部课程考试,期间需脱产来我校学习(一般为两学期,隔周周六、周日上课。
3、申请人自现场确认并录入指纹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7年内必须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获得硕士学位,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五、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报名、考试、成绩公布时间每年由国家统一公布(一般时间节点及相关规定如下,特殊情况按国家统一通知要求进行)。
1、报名时间:每年3月份国家统一安排,申请人按国家要求自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2、考试时间:每年5月份,申请人按国家要求自行参加考试。
3、考试成绩公布:国家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
4、相关考试大纲以国家系统同力信息平台上最新公布为准。
六、其他
1、本简章自发布后,如遇国家相关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2、按照国家规定,报名专业学位人员获得硕士学位前必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不能获得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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