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关于2023年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工作安排
关于接受2024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工作安排
本通知仅适用于已经在北京大学医学部现场采集过指纹和图像信息,且参加了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人员。其他有意在我校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请等待后续通知。
01、申请程序
1.已通过2022/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或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请在医学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北京大学医学部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北京大学医学部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情况表》(以下简称《人员情况表》)一份。
2.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近期携带审查材料,到各学院研究生主管部门联系导师、进行登记、资格审查。具体时间请务必与各学院研究生主管部门联系。
3.医学部学位办公室将于2024年1月公布复审合格名单及缴费通知,复审合格人员按照通知要求缴纳学费。
4.复审合格且完成缴费人员,按照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通知进行选课,并于2024年春季学期入学上课。
02、审查材料及要求
1.《资格审查表》和《人员情况表》所用照片必须使用申请人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传的照片,申请材料中所有涉及签字部分须由相应人员亲笔签字。
2.《资格审查表》中所盖印章要求齐全清楚,能看清单位名字;第一页贴照片位置及最后一页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位置,加盖单位人事公章;申请人科室意见一栏,如果科室没有公章,可以用单位公章或人事公章代替,不可留空;以社会人身份参加规培的住院医师,应当由个人档案保管单位盖章,确实存在困难的,请联系各学院研究生主管部门。
3.申请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硕士学术学位的人员提供五年内以第一作者发表的统计源期刊论著一篇。(2018年10月至今)
5.申请硕士专业学位人员须持本人医师资格证书(红色封皮)原件及三份复印件,在培的住院医师若无证书,可用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代替。
6.申请硕士专业学位人员须提供北京大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三份复印件或2010年(含)以后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三份复印件,在培的住院医师不需要提供规培合格证。
7.以上证书查验原件后归还申请人,复印件夹在《资格审查表》相应位置,不缩印、不裁剪、不粘贴。
8.《资格审查表》请勿装订,使用曲别针在左上角固定。
9.《资格审查表》中要求的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合格证书复印件,请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并打印成绩查询结果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