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简介
宁夏医科大学前身是1958年建立的宁夏医学院。1962年改称宁夏大学医学系。1972年,上海铁道医学院搬迁至银川,与宁夏大学医学系合并重建宁夏医学院。2002年,宁夏卫生学校、宁夏护士学校并入宁夏医学院。2008年8月,学校更名为宁夏医科大学。2014年,宁夏师范学院医学院并入宁夏医科大学。至此,学校成为宁夏唯一的医学高等教育学府
为进一步规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提高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以及七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正式开始,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报名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且2020年3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
此次报名不包含正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的学员,正在基地培训的学员请按照培训基地通知报名。
二、招生类型及专业
1.学术学位:
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医学、护理学、口腔医学等相关专业;
2.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仅限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三、课程学习
参照《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办法》设定课程,学习时间为周末或节假日,课程学习期间可循环学习,学习成绩自注册报名当年起8年内有效。
学术学位的课程总数13门,专业学位的课程总数8门,包括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
学位课程:各类型研究生学位课程包括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公共英语、专业英语、专业课、专业基础课。
非学位课程:学术学位(7门),包括卫生统计学、细胞分子生物学、流行病学、医学免疫学、医学科研方法、文献检索、计算机基础。
四、报名要求
网上注册:拟参加学习人员照附件操作流程,完成网上注册。
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完成网上注册人员等待研究生院通知,按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时请本人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宁夏医科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五、全国统一考试
全国统一考试:每年3月初网上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待审核合格后网上缴纳考试费,5月参加全国统考。
六、学费标准
根据(宁发改备案〔2021〕6号),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费标准如下:
课程学习阶段(两年)每生每年12000元;学位申请阶段(一年)每生每年16000。
(一)课程学习阶段:现场确认后的10天内一次性缴清两年学费,共计24000元。2023年春季学期即可参加课程学习,如不能缴费本次申请自动终止。开设的课程有公共必修课、专业课、专业英语、专业基础课和选修课,由我校自主组织进行授课与考试。住培基地安排的课程与学校安排的课程相同者,经住培基地考核合格并提供有效课程成绩者可以免修。申请开题时一次性缴清学费,学位申请自注册之日起须在八年内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学位申请。
七、学位申请
按照《宁夏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暂行办法》须达到以下学位申请相关要求:
1.修完规定的课程并成绩合格。
2.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学位的学员通过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学科综合考试在二级学科内进行考核)的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盲审及答辩,具体要求详见《宁夏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暂行办法》。
4.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公开发表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