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同等学力申硕(2023年第二批次)预报名通知
一、院校简介
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的主源可追溯到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该学堂是中国高等师范教育的发祥地之一。
中国语言文学学科以中华民族的语言和文学的历史、现状与发展趋势为主要研究对象,同时注重从跨国、跨语言、跨文化的角度审视中国的语言和文学现象。既正确把握中国语言文学自身的发展脉络和主要规律,也通过中国语言文学与其他国家、其他民族语言文学的联系和比较,加深对世界各民族语言文学共性和个性的认识。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历史悠久、基础雄厚,1997年11月由原来的中文系改建而成。经过长期的开拓进取,文学院的学科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1981年中国古代文学率先获得全国首批博士点,1995年国家教委批准设立了“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1998年文艺学学科获得博士授权点,1999年建立了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博士后流动站,2000年获得了“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设置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应用文体学及对外汉语教学九个学科方向。该一级学科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以所属各学科方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为教学和研究的主要内容,既植根于中国语言文学的优秀传统,也借鉴世界各国语言文学以及其他相关学科的最新成果,正确把握中国语言文学自身的基本特点和发展脉络,同时承担训练、培养外国学生正确使用汉语进行交际、阅读、翻译等基础知识与必要技能,具有门类齐全、方向交叉、内涵丰富、师资雄厚的学科特点。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指导思想,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良好道德修养和学术品德的基础学术人才。同等学力研究生应掌握本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具备一定的专业研究水平和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至少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外文文献,并能与国际同行开展学术交流。获得本学科硕士学位者能攻读高一级的学位,也能从事中国语言文学及相近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和基础教育、文化宣传、新闻出版、现代传媒和文化产业等方面的相关工作,以及各级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文字和行政工作。
三、学制与学分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五年内按培养方案修完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后由研究生院出具课程学习证明。五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相关学科专业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五年内若未按照我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结构修满规定学分或未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则本次申请无效。
总学分不少于28个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17个学分。
四、招生专业:中国语言文学(0501)
二级学科:
1.文艺学(050101)
2.汉语言文字学(050103)
3.中国古典文献学(050104)
4.中国古代文学(050105)
5.中国现当代文学(050106)
6.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050108)
五、申请对象和条件
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六、培养方式
培养工作采取导师负责或导师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发挥一级学科导师团队指导的优势。遵循不离岗的学习原则,采取利用寒、暑假期在南师大随园校区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课程教学时间为2年,考核采取考试或论文的方式。
申请人按培养方案修完全部课程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课题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格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硕士论文的字数原则上不低于6万字,总体上应做到材料翔实可靠,论点明晰,逻辑清楚,结构合理,语言流畅。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申请相应硕士学位,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相应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
申请硕士学位费用为60000元/人(不含教材费和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费用)。第一阶段课程学习环节缴纳30000元,第二阶段学位论文指导环节缴纳20000元,第三阶段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申请学位环节缴纳10000元。
八、申请流程(网上预报名/材料提交/系统注册/现场确认)
(一)网上预报名
2023年11月28日8:00至2023年12月26日24:00,申请人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同等学力人员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我院根据报名情况决定开班时间,并通知申请人提交材料。
(二)材料提交和资格审查
申请人接到通知后须提交以下材料: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登记表(见附件,需所在单位盖章);
2.学位证书和最后学历证明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或成果证书。
申请人将以上材料使用邮政快递或顺丰快递(不含同城)邮寄,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中大楼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办公室;联系人:田老师;
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后,发放接收培养通知书。
(三)系统注册
通过我校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工作。
(四)缴费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缴费后,等待具体开班通知。在教育部规定的入学报到时进行现场确认,包括采集个人图像及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缴费及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要求等由学院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