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最后一次机会!南京师大外国语学院同等学力硕士第二批报名通知
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肇始于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和1898年创办的金陵大学外文系,是国内外语院系中实力较强的院系之一。传承南京师范大学一个多世纪的人文血脉,探索“差异化”和“国际化”的外语教学与研究创新模式,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在学科发展、多语种教学、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国际合作等领域呈现出缤纷特色。外国语学院现拥有教职员工204人,其中教授30人,副教授35人,博士生导师22人,硕士生导师6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01人。学院现拥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和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已招生的二级学科博士学位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设有外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南师大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在教育部第二、第三轮学科评估中均位列全国并列第七,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列A-,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保持了好成绩。
一、接受申请的专业方向及开班最低人数
1.英语语言文学(15人)
2.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包括英、俄、日、法、德、朝、意、西等语种)(15人)
二、申请对象和条件
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根据外国语学院发布的报名通知,申请人登录同等学力人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见附件1)。
(二)材料提交和资格审查
申请人在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须邮寄提交以下材料: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
2.学位证书和最后学历证明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或成果证书。
申请人将以上材料顺丰或EMS邮寄至如下地址:(邮编:210024)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500号楼220办公室高老师收
外国语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查通过后,由外国语学院进行网上公示,并发放接收培养通知书。
(三)系统注册
通过我校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工作。
(四)缴费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缴费后,在入学报到时进行现场确认,包括采集个人图像及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缴费及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要求等由外国语学院另行通知。
四、学习方式及过程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学习过程分为三个阶段:课程学习、水平认定和学位论文工作。
(一)课程学习及水平认定
资格审查通过者缴纳学费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课程学习科目、必修学分等均按照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五年内按培养方案修完全部规定课程并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后由研究生院出具课程学习证明。五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相关学科专业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五年内若未按照我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结构修满规定学分或未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则本次申请无效。
(二)学位论文工作
申请人按培养方案修完全部课程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课题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申请相应硕士学位,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相应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五、学费标准
申请硕士学位费用为60000元/人(不含教材费和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费用)。第一阶段课程学习环节缴纳30000元,第二阶段学位论文指导环节缴纳20000元,第三阶段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申请学位环节缴纳10000元。
六、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7日——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