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Tsinghua University,简称清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首批“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入选“2011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
招生名额
面向全国招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专业学位研究生190名左右。
主要招生方向:公共政策、政府管理(含政府运行保障管理)、公益慈善与社会治理、全球治理、发展规划、乡村振兴、大湾区、可持续发展、数字治理、应急管理、智能社会治理。
双硕士学位项目:清华大学-日内瓦大学“可持续发展公共政策”(MPP-SDG)国际双硕士学位项目、清华大学-香港城市大学MPA-EMBA双硕士学位项目。
(部分招生方向、项目后续将单独发布招生简章)。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截止2023年8月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所获学历学位及工作经验必须满足下列情况之一:
(1)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
(2)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
(3)获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双学位项目的报考条件另行规定。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包括学校和报考院系、专业、项目发布的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学习方式
上课地点为清华大学。学习年限:2.5-4年,学习方式包括以下两种,学生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1.分段集中上课:每学期集中1次,每次学习6周左右。课程学习共4个学期。
2.晚上和周末上课:课程学习共4个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