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音乐学院非全日制专业研究生招生简章
简介
中国音乐学院建立于196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院校、“全球音乐教育联盟”秘书处学校。学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承国学、扬国韵、育国器、强国音”为办学理念,以倡导和建设“中国乐派”为办学定位,以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办学类型,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办学目标,独具中国音乐教育和研究特色,积极传承并大力发展中华优秀传统音乐文化,多年来被誉为“中国音乐家的摇篮”“中国音乐的殿堂”。
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从事音乐创作与表演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3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招生计划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我校根据学科建设实际需求,对招生计划进行预分配,详见《专业目录》(附件)。我校最终招生人数以北京市教委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规模,以及专业情况、生源情况等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学习年限、方式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非全脱产学习方式,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初试与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2.初试科目详见附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1.我校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及国家艺术类总分、单科分数等相关要求,确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时间:预计2023年3-4月份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届时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3.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登录复试报名系统网站,进行复试网上报名(含材料提交)。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复试前我校将再次对考生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
4.复试科目详见附件。以同等学力、跨专业(非音乐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考试科目。如因疫情等因素造成复试科目或考试形式发生变动的,以研究生院网站最新公布方案为准。
学费标准
(一)学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5000元/年。2023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