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研究生!广西大学法学院法律(法学)硕士招生
院校简介
广西大学坐落于素有“中国绿城”之称的广西首府南宁,是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广西大学2023年预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500名,其中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4700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800名。最终各专业招生人数依据2023年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并结合我校各专业学科建设、科研、师资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增减,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政策,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工作,预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20人,此两项计划单列招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专业和名额需依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指标以及各专业报考上线人数在校内进行统筹安排。
报考条件
除了非全日制高级工商管理硕士(125100EMBA)以外,我校其他专业均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除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外,其他考生均须在网上确认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能出具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所有申请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学费标准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5年。
学费:1.5万/学年
录取
我校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部门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个人人事档案调到我校。
其他事项
(一)全日制研究生的住宿由我校统一安排,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住宿我校不做统一安排。
(二)我校仅在大学东路校区进行研究生的教学培养工作,校区分成东校园、西校园、培佳园三大部分。
(三)我校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考试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四)考生在报名、考试(含初试、复试)、录取等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我校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