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试入学|武汉轻工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
武汉轻工大学,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全国最早培养粮食行业专门人才的学校,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南亚东南亚大学联盟高校,入选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学校现有常青和金银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万平方米。
武汉轻工大学源于1951年创办的武汉市会计中等技术学校,曾先后隶属于原国家粮食部、商业部、国内贸易部;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组建武汉粮食工业学院;1993年,改名为武汉食品工业学院;1998年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1999年,改名为武汉工业学院;2000年和2003年,原武汉交通卫生学校和原湖北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先后整体并入;2013年,更名为武汉轻工大学。
一、招生专业
注:
1、学科综合水平对应考试科目为“无”的学科专业表示没有综合水平考试,但需通过外国语水平考试。
2、上表中考试科目,参考当年学位办文件中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如有变化,以国家公布的文件为准。
二、学制
弹性学制,2-6年。
三、申请人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2、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且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四、报名、学习流程
1、报名资料:
(1)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身份证、2寸蓝底彩色照片;
(2)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方面做出成绩的有效证明材料;
(3)报名登记表、《告知书》。
2、主要流程:
(1)提交资料与费用,通过审核后录取发放通知书,按照培养方案,在职参加硕士学位课程班学习;
(2)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工作;
(3)撰写、参加并通过论文答辩。
五、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
1、对通过资格审核取得学位课程学习资格的申请人,由学校根据所申请学科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在周末、节假日,安排网络、面授等形式的非全日制课程教学,学员应在学习期间修完全部课程并达到规定的学分。
2、学员学习期间,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英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每年全国统一考试和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1、申请人须达到“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要突然求才能向学校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的申请。
2、经批准进入撰写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批准后两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无特殊原因逾期未进行论文答辩者,取消申请资格。
3、经学校学位办公室审查,同意答辩申请后,由相关学院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将提交的所有材料连同考卷归档保存,以备检查评估。
4、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流程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5、有以下情况者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以及申请学位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硕士学位的相关资料伪造;
(2)申请论文存在抄袭等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
七、同等学力硕士待遇
1、修完课程学分、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由武汉轻工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2、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与全日制硕士学位证书样式一致,在学信网“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查询,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出国留学、报考申请博士学位等方面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