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教育学》等专业2024年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西北师范大学为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1937 年“七七”事变后,国立北平师范大学与同时西迁的国立北平大学、北洋工学院共同组成西北联合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整体改组为西北联合大学下设的教育学院,后改为师范学院。1939 年西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独立设置,改称国立西北师范学院,1941 年迁往兰州。抗日战争胜利后,国立西北师范学院继续在兰州办学。同时,恢复北平师范大学(现北京师范大学)。1958 年前学校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 6 所重点高师院校之一,1958 年划归甘肃省领导,改称甘肃师范大学。1981 年复名为西北师范学院。1988 年更名为西北师范大学。学校是国务院首批确定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现有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化学、物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地理学、心理学 9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化学、地理学、生物学、美术学等 10 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和教育博士 1 个专业博士授权类别,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项目简介
同等学力项目是依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招收学员通过报名申请、资格审核、免试入学、课程学习、国家统考以及学位论文水平认定流程,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可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所获硕士学位证书可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
本项目具有以下优势:
【免试入学】资格审核方式入学,无入学考试。
【专业齐全】教育学、体育学、艺术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专业均可以报考。
【授课灵活】采取在职不脱产、周末班、网络班等学习方式。
【申硕率高】提供英语、综合考前辅导培训。
报考条件
1、申请硕士学位者需具有本科学士学位后工作满3年以上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2、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可以申请参加进修学习。
资格审查
1、学院收到学员报名材料后,经审查报名资格通过后,无需参加入学考试,即可参加课程学习。
2、学校对符合条件者发给《入学通知书》,并建立相关档案。
专业设置
学制与教学方式
七、学制与教方式
1、学制:2-5年—5年
2、教学方式:
(1)学习方式:采取在职不脱产的学习方式,以网上授课为主。
(2)学习时间:周末或节假日授课。
申硕流程与申硕考试
1、申硕流程:
①本科毕业有学士学位3年以上。
②通过同等学力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③通过西北师范大学组织的研修课程,每门课程修满学分并考试合格。
④通过西北师范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
通过学校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后,可以获得西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2、申硕考试:
考试时间:每年三月份网上报名,五月份的最后一个周末。
考试科目:《外语》英、俄、法、德、日可任选其一;《学科综水平》。其中,部分专业只需要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
合格分数:每门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
成绩保留: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保留期限为5年。
学习费用
1、课程学习费用:33000元。
2、申请硕士费用:8000元论文指导费(不含论文答辩专家评审费和论文送审费)。
如学费有变动,最后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的规定按照当年申请硕士学位的收费标准收取。
3、报名资料费:1000元。
重要提示:学籍注册后,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视为自动退学,费用不退!
同等学力申硕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核之日起,必须在6年内修完我校同专业硕士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按要求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获得合格证书。整体6年有效,考试次数4次未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线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2、第二阶段(全国统一考试):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并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者,申请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和《学科专业综合》考试(每年一次);
3、第三阶段(论文写作答辩):申请人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并在一年半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
★★学习期限不超过6年,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学位论文未通过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修改论文并重新进行论文评阅后再答辩第一次(半年后至1年内)。答辩仍未通过者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位授予按我校《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学位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证书颁发
1、学员修完所申请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西北师范大学颁发的项目结业证书或成绩证明。
2、符合条件的学员,可以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申请硕士学位证书。
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须由本人向我校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