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此地,一级造价工程师可奖励2万元!
近日,深圳福田人才工作局发布《福田英才荟执(职)业人才奖励申请指南》,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药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资格,且在辖区同一家企业职(执)业资格相应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的,奖励2万元。具体原文如下:
1.政策依据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若干措施的通知》(福发〔2021〕10号)、《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2021)》第6.2.6条。
2.政策内容
取得正高职称,从事相应工作且在辖区同一家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的,奖励3万元;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最高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最高等级,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药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资格,且在辖区同一家企业职(执)业资格相应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的,奖励2万元。
3.申请条件
3.1申请人所在的企业应在福田区注册及纳税。
3.2申请人应取得以下职称或证书之一:
3.2.1正高职称证书;
3.2.2获得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最高等级,所获证书已上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
(网址:http://zscx.osta.org.cn/),且为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2.3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最高等级,所获证书为我市企业、院校、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培训评价机构核发并经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2.4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药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执业/注册证书(含获得省、市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境外同类同等级证书)。
3.3申请人取得正高职称证书时间应于2016年9月1日后(以正高职称证书所载评审通过时间为准);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证书、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应于2018年9月1日后(以注册证书所载初始注册时间、执业证书所载批准日期为准)。
3.4申请人取得职称或证书后在辖区同一家企业相对应的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其中:注册会计师应就职于福田辖区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药师应就职于药品生产企业或医疗机构。
3.5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药师、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申请人,申请奖励时,注册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支持事项
见政策内容。
5.申请材料
5.1《福田区执(职)业人才奖励申请表》(附件1,原件);
5.2申请人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材料:正高职称证书、执业/注册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广东省外颁发的正高职称证书需申请核发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5.3在职证明(具体应包含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等,工作年限以工伤保险参保记录为依据)。(附件2,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5.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5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6原则上需要提交在福田辖区连续缴纳三年(含)以上的最新社保清单,确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的(需提供情况说明),需提供在福田辖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三年(含)以上的最新纳税证明材料;
5.7申请人银行卡,手写帐号(正反面复印件,注明开户支行,签字按指模)。
6.申请程序
6.1网上注册。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站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局网站注册并提出申请。
6.2预审及受理。预审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前往福田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交(或邮寄)材料,受理人员核验,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预审不通过的、不符合条件的,做出更改说明,待完善更正后予以受理。
6.3审核。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工作分工及程序审核。
6.4公示。审核通过的,将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审核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6.5审批办结。公示无异议的,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工作流程审批办结;公示有异议的,查证核实后终止程序,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6.6拨款。按照规定发放奖励。
7.受理时间及办结时限
7.1自印发之日起,常年受理。
7.2审核时限为30个工作日,以正式受理时间起算。
7.3奖励集中组织发放,原则上每季度发放一次。
8.其它说明
8.1本指南所指支持资金为税前金额,项目受年度财政预算限制,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
8.2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申请行为,由有关部门取消人才待遇,并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单位及个人五年内不得申请福田区政策支持。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3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视同企业予以办理。
8.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规定执行。
8.5本指南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翌年指南另行发布。
8.6本指南由福田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918537(咨询正高职称、注册会计师、执业药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奖励)、82918165(咨询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奖励)。
文章来源:福田区人才工作局
24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土建)》快练
一.案例分析题
1.背景:
1.某拟建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8年。建设投资总额2350万元,建设投资预计形成无形资产350万元,其余形成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10年,残值率5%,固定资产余值在项目运营期末收回。无形资产在运营期前5年均匀摊入成本。
2.项目的投资、收益、成本等基础测算数据见表1-1。
表1-1某建设项目资金投入、收益及成本表单位:万元
3.建设投资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方式为:运营期的前4年等额还本、利息照付,借款利率为8%(按年计息);流动资金借款利率、临时借款利率均为5%(按年计息)。
4.流动资金为450万,在项目的运营期末全部收回。
5.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量120万件某产品,产品不含税售价为28元/件,增值税税率为13%,增值税附加税率为10%,所得税率为25%;行业平均总投资收益率为10%
6.本项目不考虑计提盈余公积金、不分配投资者股利。
7.假定建设投资中无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1【简答题】列式计算项目的建设期利息、固定资产年折旧、无形资产年摊销费。
答案:建设期利息:1200/2×8%=48.00(万元)固定资产年折旧=(2350-350+48)×(1-5%)/10=194.56(万元)无形资产年摊销=350/5=70.00(万元)
解析:无
1.2【简答题】列式计算项目运营期第1年应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并通过计算说明项目能否满足还款要求?若不满足,需产生多少临时借款?
答案:运营期第1年期初借款余额=1200+48=1248.00(万元)每年应还本金=1248/4=312.00(万元)利息:①长息:1248×8%=99.84(万元)②流息:150×5%=7.50(万元)应还利息=99.84+7.5=107.34(万元)总成本费用=1350+194.56+70+107.34=1721.90(万元)增值税=60×28×13%-120=98.40(万元)增值税附加=98.40×10%=9.84(万元)利润总额=60×28-1721.90-9.84=-51.74(万元)所得税为0;净利润=-51.74(万元)可用于还本的资金:折旧+摊销+净利润=194.56+70-51.74=212.82(万元)<当年应还本金312万,不满足还款要求,需产生临时借款=312-212.82=99.18(万元)
解析:无
1.3【简答题】列式计算项目运营期第2年的总成本费用、增值税、所得税和税后利润,并通过计算说明项目能否满足还款要求?
答案:运营期第2年:利息:①长息:(1248-312)×8%=74.88(万元)②流息:(150+100)×5%=12.50(万元)③临息:99.18×5%=4.96(万元)利息合计=74.88+12.5+4.96=92.34(万元)总成本费用=2560+194.56+70+92.34=2916.90(万元)增值税=28×120×13%-230=206.80(万元)增值税附加=206.8×10%=20.68(万元)税前利润(利润总额)=28×120-2916.90-20.68=422.42(万元)所得税=(422.42-51.74)×25%=92.67(万元)税后利润(净利润)=422.42-92.67=329.75(万元)可供还本资金(折旧+摊销+净利润)=194.56+70+329.75=594.31(万元)>当年应还本金:312+99.18=411.18(万元)满足还款要求
解析:无
1.4【简答题】列式计算项目运营后期(建设期贷款偿还完成后)正常年份的总投资收益率,判断项目是否可行。
答案:运营后期正常年份:利息支出=250×5%=12.50(万元)总成本费用=2560+194.56+70+12.5=2837.06(万元)增值税=28×120×13%-230=206.80(万元)增值税附加=206.8×10%=20.68(万元)利润总额=120×28-2837.06-20.68=502.26(万元)息税前利润=利息+利润总额=12.5+502.26=514.76(万元)总投资收益率=息税前利润/总投资=514.76/(2350+48+450)=18.07%>行业平均总投资收益率10%,项目可行
解析:无
1.5【简答题】列式计算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运营期最后一年的净现金流量?
答案:最后一年余值=(2350-350+48)×5%+2×194.56=491.52万元,现金流入=120×28×1.13+491.52+450=4738.32万元,现金流出=250+12.5+2560+230+206.80+20.68+502.26×25%=3405.55万元,净现金流=4738.32-3405.55=1332.77万元
解析:无
2.背景:
某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8年。
1.项目建设投资2000万(含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100万元),其中200万形成无形资产,其余形成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10年,按直线法折旧,残值率5%;无形资产在运营期前5年均匀摊入成本。
2.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和贷款,在建设期内均衡投入。贷款总额12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5%(按年计息),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为:运营期前4年等额还本付息。
建设期内,每年均衡投入自有资金和贷款各5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6%,按年计息。最终形成的建设投资中(含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100万元),有200万元为无形资产;其余形成固定资产。
3.项目流动资金100万元,全部为自有资金,在运营期第1年初投入,在项目运营期末全部回收。
4.项目各年的资金投入、收益、成本等基础数据,见表1.1。
5.该项目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增值税附加税率为10%,所得税税率为25%。
6.在建设期贷款偿还完之前,不计提盈余公积金,不分配投资者股利。
表1.1某拟建项目资金投入、收益及成本数据表单位:万元
(注: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1【简答题】列式计算建设期利息与建设项目总投资。
答案:建设期第1年利息:600/2×5%=15.00万元;建设期第2年利息:(600+15+600/2)×5%=45.75万元;建设期利息:15+45.75=60.75万元;总投资=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2000+60.75+100=2160.75万元。
解析:无
2.2【简答题】列式计算年固定资产折旧费、固定资产余值、无形资产摊销费。
答案:折旧=(2000-200+60.75-100)×(1-5%)/10=167.27万元;余值=(2000-200+60.75-100)×5%+2×167.27=422.58万元;摊销=200/5=40.00万元;
解析:无
2.3【简答题】列式计算运营期第1年应偿还的本金、利息。
答案:运1期初借款余额=1200+60.75=1260.75万元;每年应还等额本息和=1260.75×(1+5%)^4×5%/[(1+5%)^4-1]=355.55万元;运1应还利息=1260.75×5%=63.04万元;应还本金=355.55-63.04=292.51万元。
解析:无
2.4【简答题】列式计算运营期各年应纳增值税、增值税附加。
答案:运1增值税=1000×13%-60-100=-30.00万元<0,应纳增值税为0,增值税附加也为0;运2增值税=1200×13%-80-30=46.00万元,增值税附加=46×10%=4.60万元;运3-运8增值税=1200×13%-80=76.00万元,增值税附加=76×10%=7.60万元。
解析:无
2.5【简答题】列式计算运营期第1年的总成本费用、净利润,并通过计算说明运营期第1年是否满足还款要求。
答案:运1总成本费用=400+167.27+40+63.04=670.31万元利润总额=1000-670.31=329.69万元净利润=329.69×(1-25%)=247.27万元可还本资金=167.27+40+247.27=454.54万元>应还本金292.51万元,满足还款要求。
解析: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