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 | 2024年锦州医科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
锦州医科大学诞生于解放战争时期,前身为1946年在吉林省洮南市成立的辽吉军区卫生学校。1949年迁址辽宁省锦州市,1958年成立锦州医学院,2006年更名为辽宁医学院,2016年更名为锦州医科大学。经过77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多门类、多层次、多种办学形式的省属普通高等院校。
01.申请资格
☛学术型学位申请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德高尚。
2.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在所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且身心健康,满足完成学业需要。
3.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4.第一外语为英语。
☛临床医学专业型学位申请要求
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文件精神,专业学位报考不受上述第3条“获得学士学位时间”限制,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德高尚。
2.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3.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4.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专业与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一致。
5.第一外语为英语。
02.可授予硕士学位专业目录
03.学业要求
☛学习年限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五年内完成第一、二阶段所有学业,五年内未通过者,本次申请硕士学位无效。
☛第一阶段
1.课程考核
第一阶段为学位课程学习阶段。自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并成功缴纳学费后,进入第一阶段。课程学习提供线上、线下两种学习方式,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自愿选择。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参照全日制学生培养方案执行。课程实行学分制,采取线上或线下形式开展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考试不合格不获得学分。不合格课程随下一级学生重修。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
3.第一阶段学习年限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三年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并完成学校规定的学分和全部课程考核。以上均须合格后才能申请进入第二阶段学习。
☛第二阶段
1.学位申请
申请人完成第一阶段培养,即:完成学校全部课程考核和取得国家统考合格成绩,在确定导师后进入第二阶段培养。申请人根据学院网站提供的导师招生资格简介及导师研究方向,结合个人申请学位专业以“双向选择”的方式自行联系并确定导师,导师确定工作由归属培养单位负责组织。
2.学位授予
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视为通过临床能力考核,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3.第二阶段学习年限
申请人进入第二阶段学习后,根据《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习管理办法》,须在规定的剩余学习年限内完成科研能力培养和学位申请工作,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还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第二阶段学习时间不低于1年。
04.报名程序
☛网上申请
☛个人信息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