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4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进修班招生简章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财科院”),于1956年6月根据毛泽东主席的专门指示成立,现为财政部直属科研事业单位和国家高端智库试点单位。多年来,财科院紧密结合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体制改革情况,聚焦党和国家发展战略,开展财经理论和政策研究,为国家决策和国家治理建言献策。
作为智库办学机构,财科院自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1982年起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已有40余年的研究生教育办学经历,形成了完整的学科结构和丰富的教学体系,建设了一支有理想有情怀的一流师资队伍,为我国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及科研教学单位培养了大量的财政、会计、国民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等高端专业人才。
01报名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坚持脱产学习。
☛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拟申请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经济学或管理学硕士学位者须有学士学位)。
02招生专业
03教学方式
进修班学员与财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起上课,在学制内修完相应专业全部课程,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04申请学位
取得结业证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按所学专业课程申请相应学科硕士学位:
1.具有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满三年及以上;2.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一考试”);3.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所学专业对应学科的文章;4.课程进修班成绩从入学之日起15年内申请学位有效;5.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后的一年半内提交学位论文并完成论文答辩。
财科院研究生院负责安排论文指导教师并组织学生进行论文答辩,申请论文答辩者须按规定缴纳学位论文答辩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由财科院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或管理学硕士学位,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