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4年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长安大学创建于新中国百业待兴之时,壮大于改革浪潮迭起之际,兴盛于高等教育强国大势之中,与共和国同向同行七十余载。自1951年起,学校前身西安公路交通大学、西安工程学院、西北建筑工程学院相继成立。1956年开始招收来华留学生。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3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1997年成为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0年三校合并,组建长安大学,掀开学校跨越式发展新篇章。
01.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
✅在所申请学位学科领域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领域做出一定成绩,已发表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具体时间以当年发布的相关简章为准)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平台”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⑴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⑵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⑶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负责,由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是否通过入学资格审核。
02.报名方式
✅查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及论文原件,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论文及单位推荐信各1份,一寸蓝底照片2张;
✅经长安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资格审查后,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03.学习形式及年限
✅授课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线下教学为周六或周日上课,寒暑假正常休息。
✅同等学力班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课程研修学习阶段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实施;第二阶段为论文撰写阶段,由继续教育学院对接专业学院,两个阶段加起来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
✅同等学力学员需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水平考试,且修完第一阶段研修课程并合格后,方能进入同等学力班第二阶段学位论文阶段。
✅授位条件要符合《长安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