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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沙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简章(节选)
三、报考资格条件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报考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科须与所报考的岗位相符,且符合《2024年长沙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公开招聘公费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研究生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为“《岗位表》”)具体资格条件。
3.招聘公费师范生岗位报考人员为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
4.招聘高校毕业研究生岗位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6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
5.不得报考招聘岗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5)因违反整治违规补课相关规定而不得参加长沙市公办学校教师招聘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在编教职工(注:在编教职工流动调配按湘组发〔2015〕26号文件办理);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附件中具体资格条件文件部分截图↓
目前湖南省已经作为首发试点,相信系列利好将在其他省份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