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申报须知!
为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 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 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 校实际,现将 2024 年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的相关事宜通 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2019 年 9 月 1 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 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近五年在 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两篇;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论文及科研成果奖 励的界定参照天津大学及各学位分委会有关博士学位授予的有关规 定。
未满足上述全部条件者,原则上不接受其申请。
二、报考流程
报考流程分为为个人申请、资格审核及复试、复审、评审委员 会评议和录取阶段。
(一)个人申请
申请前查看附录中《天津大学 2024 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 位专业目录》,并提前自行联系导师,导师同意接收后方可报名。
个人申请分两个步骤: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 年 8 月 20 日—8 月 27 日
报名流程:登录 yzb.tju.edu.cn,点击网页左侧“服务系统”栏 中的“同等学力博士报名”,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注 意“考试方式”必须选择“同等学力博士”。
(特别提示:不需要网上交纳报名费)
2. 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材料说明:
部分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 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5)项按照《天津大学 2024 年同等学 力博士申请材料模板》(见附录)格式要求按顺序转化为一个 PDF 文件上传报名系统。证书、证件、能力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须清晰 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 10M。
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该表见附录,表中需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由本人所 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人事部门在照片上加盖公章。表 中共需要三封推荐意见,其中一封为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的接收意 见,另外两封为专家推荐意见(一名为本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另一名为天津大学非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现场确认前应完善表中各项内容,完成所在单位及报考学院 (学部)的审批手续。
(2)本人硕士学位证书及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天津大学毕 业生由学校直接认证),认证办法如下:
●国内学位认证流程: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 学籍学历学位,学位认证步骤可参考我校制作学位认证操作说明
●境外学位学历认证需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 认证系统
特别提示:学位认证周期较长,请提前准备。无认证报告不予 录取。
(3)硕士毕业证书
(4)硕士课程成绩单
(5)身份证
(6)科研成果获奖的证书
(7)近五年公开发表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
(8)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书(见附录)
特别提醒:
考生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 提交不准更改,对于在申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天津大学同等学力博士资格,已被 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二)资格审核及复试
日期:2024 年 8 月 28 日—8 月 29 日(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 定)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 查,或组织复试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复试,确定初步录取名单。
根据我校《关于调整进出校园管理措施的通知》要求,参加学 院组织的资格审核及复试工作的申请人,需要进入校园时,请提前 与各相关学院联系办理访客入校申请手续。
(三)复审(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初步确定录取的考生,于学校规定的日期内携带 上述材料(1)ℴ(8)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大学进行现场确认。 (硕士成绩单提供一份原件即可)
日期:2024 年 8 月 31 日
工作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6:30
工作地点:天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一层 102 报告厅(天 津市南开区玉泉路与鞍山西道交口南 200 米)
身份证件、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及其他材料的原件用于查 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和《资格审查表》用于归入个人档案,材料 须用 A4 纸规格或用A4 纸复印。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排 列。
(四)评审委员会评议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并 提出建议录取名单。研究生院报学校领导批示后录取。
(五)录取相关事宜
经学校批准录取后,研究生院向被录取人员发放《录取通知书》、《协议书》(一式两份)。申请人持《录取通知书》和《协 议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大学办理报到手续,缴纳学费以及复试 费 90 元。录取信息及报到、课程学习等事宜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 招生网(yzb.tju.edu.cn)的有关通知。
三、培养方式及学费
(一)公共学位课培养方式为不脱产,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阶 段性集中学习;其他课程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二)学费标准及收费方式将另行公布,请及时关注天津大学 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的有关通知。
四、学位授予
(一)在成绩有效期内,达到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学术论文发表 要求,科研成果获得我校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者,且为主要获奖者(有个人获奖证书),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进行学位 申请。学校认定的省部级奖励包括:
(1)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2)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登记审批的《社会力量设立 科学技术奖》。
具体认定由各学院负责。
(二)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后, 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博士学位证书,不颁发博士毕业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按时到校上课,否则将不予受理。
(二)在校学习期间,食宿自理。
(三)医学院医学类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或医学相关方向的医学、工学 或理学硕士学位。
2. 从事临床医疗工作或卫生健康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3. 具有三级甲等医院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副 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 需要有两名主任医师(或医学相关领域教授)的书面推荐。
5. 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两项:
(1)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
(2)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住院医 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 2 篇及以上医学相关领 域的 SCI 学术论文(不含文献综述和病案分析报告)。
6. 对于确属潜质突出,需要突破以上部分条件的,至少需要有 一名医学领域两院院士的书面推荐。
六、附录
天津大学 2024 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