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成绩公布后,你该做些什么?
随着越来越多地区的二建成绩公布,不少新考生会有这个问题:“成绩出来后,接下来要做什么?”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
1、成绩复核
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成绩复核,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要求复核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后,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成绩复核。
核查范围仅限于:
①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异议不属于核查范围;
②客观题:只受理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的;
提醒:如有想尝试申请的,可以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并以官方回复为准。
2、考后审核
成绩公布后,部分地区会要求“考后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及审核材料等要求会后续发布公告,届时,请考生按照当地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办理审核手续。
注意:考后审核只涉及所有科目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只考过单科的考生,明年再继续报名另外科目就行。
【审核时间】
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具体的审核时间、地点、材料等有关信息,请及时关注当地官方网站。
【审核内容】
考后审核最主要是审核报名资格审核抽查,重点核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及核实践诺情况。有些地区可能还会检查考生的社保情况。但具体的审核要求和流程,还是要以所在地区的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考后审核通知为准!
【材料准备】
①首次报考人员: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②报考“增项”人员:
·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相应专业〈增项〉”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③免试部分科目人员:
·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考评结合”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各地审核时间、所需材料,都是不一样的,请以当地的最新通知为准。
3、证书领取
二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时间,一般在成绩公布15个工作日后,有的地区会比较慢,大家多关注当地官方网站。
领取方式主要为以下几种:
①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②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证书领取需携带的资料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二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准考证原件。
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③直接申领电子证书:具体方式视当地领证通知而定。
4、证书注册
二建考试通过后会下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但是必须经过初始注册后才能拿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拥有注册证书的人员方可执业。
要想发挥证书的价值,那证书注册就是建造师们必须要经历的。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因此考完证书的考生一定要密切关注当地人事部发布有关二建考试的通知,按时完成相关步骤。
5、注册改革
6月,河北省住建厅正式发布《关于开展取得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员随疏解企业在雄安新区注册的通知》(冀建人教〔2024〕10号),标志着京津冀证书一体化正在坚定地实施~~
《通知》核心速览
(1)资格互认,注册无忧:即日起,随北京疏解企业到雄安新区工作的京籍二建、造价师,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可直接在雄安新区申请注册,享受便捷服务。
(2)流程清晰,操作简便:入雄人员需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进行资格信息核查,随后按河北省注册管理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申报,审批通过后即可获得电子注册证书。
(3)返京灵活,来去自如:若与疏解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已注册入雄人员可向雄安新区注册管理部门申请注销,随后在北京重新申请注册,实现无缝衔接。
经河北省雄安新区向住建部请示的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的问题,住建部给出了明确的答复~~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适用依据的请示》(冀建建市函〔2023〕10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
《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第十五条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九条规定,“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因此,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
二、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08〕48号)第六条规定,通过考核认定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因此,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近年来,二建跨地区注册已成为行业发展趋势。从京津冀的执业互认,到沪苏浙示范区的二建通用,再到陕西与西藏的注册合作,无不显现出了各地在促进人才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积极努力。尽管各省报考条件、试卷难度以及合格标准的统一面临很大挑战,但改革的步伐从未停止。
目前,多省市已实现了二建跨地区执业!
01
京津冀:二级建造师执业互认
2023年,河北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京津冀区域二级建造师执业互认工作的通知》(冀建建市〔2023〕1号),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试行期2年。
自发文之日起,注册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建筑业企业中的二级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京津冀区域内承揽工程项目。
02
沪苏浙示范区:二建通用
2020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联合布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暂行办法》的通知(示范区执委会发〔2020〕13号),202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根据官方数据,截止到目前,示范区共有400余人实现了跨省域职业资格互认,其中84人来自浙江,287人来自江苏,涉及223家上海市青浦企业。
03
陕西二建可入藏注册!
2018年6月14日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在陕西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入藏执业注册有关事宜的通知》。
为了满足西藏自治区的发展需求,西藏陕西两省达成合作,允许陕西省二级建造师入藏注册执业。
04
福建、海南:可接受其他省份的二级建造师注册
二级建造师若想跨省,如果在考试当地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需要跨省工作,需要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具未注册证明,可在考试异地区注册二级,(这种情况必须是首次注册,即为初始注册),有的地方可能还需要接收单位的名称,才可办理未注册证明一些事宜。
需要注意,2019年福建启用新的注册系统,新系统无法对接省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数据库,已经暂停外省二级建造师入闽登记和注册业务。
随着各地政策的不断放开和优化,二级建造师们的职业道路将更加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