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宜的通知
随着新《会计法》的发布,近日,吉林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宜的通知》。
明确:自8月1日起,将新《会计法》系列解读课程设置为吉林省2024年度和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必修课程。
从通知中我们可以看出官方对于继续教育的重视。另外,从今年中级会计的报名要求中我们也看到,不少地区对继续教育也做出了相应要求。
那么各位备考初级、中级、注会的小伙伴是否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呢?一起了解下。
根据《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第六条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所以,考过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当年是不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学分。
此外,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指出:继续教育采取学分管理制度,每年继续教育学员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分。而参加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者被录取的,可折算为90学分。
部分地方财政厅也明确:中级考过1科,可折算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考试通过所在年度。
所以无论是备考初级、中级、还是注会的小伙伴,大家都要调整好心态。无论怎样,试是不会白考的,大家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