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政策
学校简介
四川农业大学是一所以生物科技为特色,农业科技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现有雅安、成都(温江)和都江堰3 个校区,占地总面积约 4500 亩。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现设有学院 27 个,研究所(中心)4 个,国家重点实验室 2 个。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9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10 个、二级学科 51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类别 2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19 个、二级学科 100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类别 16 个;国家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 4 个,部省重点学科 20 个。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 2 个学科 ESI 排名世界前 1‰,生物与生物化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化学、微生物学、工程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社会科学 9 个学科 ESI 排名世界前 1%,农学、兽医学 2023 年分别排名软科世界一流学科第 11 位和第 19 位。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以下简称 :同等学力申硕)是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权威途径。学校为满足社会对高质量人才的需求,继续开展同等学力申硕工作。
招生专业
●学科目录
学校可申请授予学术型硕士学位的学科共 9 个,各学科及其国家统一考试科目信息见下表。
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二)申请人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学位认证),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注:申请工学类学科同等学力硕士时,前置学历学位应与所申请学科相同或相近,或提供与所申请学科相同或相近领域的从业证明,原则上不接受跨学科专业申请。
报名资料
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学位认证报告、报名表、近期电子照片等;
网上注册成功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提交规定的书面材料,采集图像与指纹信息,接受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报系统注册的ID号;
2.本人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3.填写完成的《四川农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
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报名流程
网上注册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平台”进行注册,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交申请信息。
现场确认
网上注册成功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提交规定的书面材料,采集图像与指纹信息,接受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报系统注册的ID号;
2.本人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3.填写完成的《四川农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
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全国统一考试
学员现场确认后,才能进行同等学力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考生按照教育部考试院网报系统要求,完成网报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全国统考。
同等学力全国统一考试每年一次,考生需在现场确认后4年内通过同等学力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同等学力申硕考试科目要求,4年内未通过全国统考者,学校不再接受学位申请。
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分课程水平认定阶段(以下简称:第一阶段)和学位论文水平认定阶段(以下简称:第二阶段)两个阶段完成。
(一)第一阶段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后,2年内须完成同等学力申硕的课程学习,通过考试并取得相应学分;4年内(包含课程学习的2年)须通过申请学科要求的全部全国统一考试(每年可考一次)。超过4年(包含课程学习的2年)仍未通过全国统考者,学校不再受理本次学位申请。
(二)第二阶段
申请人通过申请学科要求的全部全国统一考试后,须在1个月内缴清第二阶段费用并向教学学院(所)提出学位论文申请,1年内按学院规定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重复率检测和外审等,并提交论文答辩申请。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撰写和质量要求、答辩流程和学术诚信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论文答辩未通过,但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申请答辩一次,答辩仍未
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三)注意事项
第一和第二阶段的学习限期合计不超过5年。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学位论文未能通过者,学校不再受理本次学位申请。
(四)结业与学位授予
申请人在学校课程考试年限内,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准予结业的,颁发《四川农业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结业证书》。
申请人在最长修业年限内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修满规定学分)、全国统考合格、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的,可向学校提出学位申请,经所属教学学院(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