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化学与生命资源学院资源与环境硕士专业学位2025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化学与生命资源学院
2025年非全日制
资源与环境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招生简章
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和资源挑战,绿色低碳发展已成为全球共识和行动指南。为更好地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与资源利用对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迫切需要,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以资源、环境、化学等跨学科交叉融合为特色,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及生态环境治理技术创新培养应用型人才,我院2025年招收资源与环境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代码085700)。
实际招生人数会根据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数和实际生源状况等因素最终确定。
一、专业及学院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是我国较早开展资源与环境学科教学和科研的机构之一。2000年设立了环境科学专业,于2001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10年设立了环境工程专业并于同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于2012年招收第一届环境工程本科生;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和公共管理一级学科联合建设的环境政策与管理交叉学科成立于2012年,是我国第一个交叉型环境管理类学科硕士点,于2013年开始招生硕士研究生。2024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原化学系和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的基础上重组升格为化学与生命资源学院,围绕“生命资源”这一富有前瞻性的全新概念,深度融合化学、环境、农林、材料和医学等多学科资源,旨在运用科学方法丰富并优化人民生命的保障手段与文明传承的资源体系,塑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知识扎实、科研水平过硬、勇于领跑新时代的教师队伍,培养一批坚定政治立场、内秉家国情怀、突出创新能力的“复兴栋梁、强国先锋”。
自建立以来,本学科在国家环境污染治理、环境规划、环境政策、法规标准的制定等方面开展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工作。已承担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重大仪器专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以及国家部委和国际合作项目在内的各类科研课题。在城镇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优化运营、高效曝气技术开发、运营质量评价等方向的科研水平居于国内领先。
我院的资源与环境硕士专业学位项目下设四个主要研究方向:
(一)低碳污染控制技术。面向“减污降碳”国家重大环保需求,广泛开展水、气、固废等低碳污染控制和资源化技术的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与工程实践,具有鲜明的特色和前沿性。特色研究方向主要包括水污染治理技术、大气污染控制、环境功能材料、固体废物处置与资源化。
(二)区域(流域)污染控制。聚焦我国重点区域和流域的复合型污染难题,开展气-水-土-生多介质、多过程耦合的污染监测、评估、预警、控制等理论与技术研究。主要特色研究方向包括区域污染监测与模拟、大气与水污染形成机制、水土气界面物质转化、多源污染控制关键技术与流域综合治理的系统性研究。
(三)环境健康与生态保护。以探究复杂环境问题背后的科学机理为目标,发挥中国人民大学文、理、工科齐全的综合优势,综合运用化学、生物学、物理学等基础理论和统计学、信息学、管理学的前沿技术,文理贯通,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特色研究方向主要包括环境分析化学、环境污染化学、环境生物科学与技术、生态环境与健康、生物多样性保护。
(四)环境系统分析。面向国家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需要,从战略与政策高度调控经济社会环境系统,防止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该学科方向研究与应用并重,充分体现中国人民大学在支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双碳”目标的核心智库作用。特色研究方向主要包括环境评价、环境政策、环境过程模拟与调控、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
二、招生信息发布
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有关信息可浏览:
(一)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称“教育部研招网”;
(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称“人大研招网”;
(三)搜索微信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rucyzb”,订阅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发布的信息。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初试成绩,通过“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复试通知等材料。
三、考试形式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复试由学院自行组织。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须同时符合6所述条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须同时符合6所述条件。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对按以上3或4条件报考的考生,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
(2)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3)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0000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3篇。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照报考点要求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一)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具有在京户籍或者报名当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的保险,按北京市缓缴政策执行),有关具体要求详见报考点公告。
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有关要求详见报考点公告。
(二)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登录“人大研招网”和“教育部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外语能力、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8.我校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三)网上确定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一律不得再作修改。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等自行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教育部研招网”并及时查看报考点关于网上确认的通知。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上述证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如发现伪造,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3.根据报考点要求,提供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证明等相关材料。
4.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报考点在网上确认时核验。
5.在校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报考,网上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6.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身份信息必须同报考时填报的身份信息(含报考使用学历的身份信息)一致;考生身份信息变更的,须向报考点和我校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相关证明。否则不予确认。
7.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8.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9.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及录取阶段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0.考生因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导致无法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按照报考点要求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11.在职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试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分发
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注意下载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准考证复试时备用)。
七、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要求提前自行准备,带入考场后,应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4.初试地点:
考生须按照报考点要求,在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请届时参见《准考证》上说明。
5.初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科目二:(201)英语一 (满分100分)
科目三:(302)数学二(满分150分)
科目四: (832)环境科学与工程综合(满分150分,水污染控制工程40%、大气污染控制工程30%、固废污染控制工程30%)
该科目考试不指定教材,考生可参考相关各类主流教材。
6.初试成绩查询:
考生于初试结束后,关注“研招网”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的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自行查询。
7.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考生应当遵守我校和报考点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9.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并提前公布。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信息发布
考生可于2025年3月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录我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3.复试时间
2025年3月,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或我院网站。
4.复试地点
具体复试地点另行安排,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或我院网站。考生应当遵守我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否则不得参加复试考核。
5.复试内容
(1)专业课和综合素质考核
(2)外语能力考核(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3)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复试的具体考核形式、科目组成、分值及合格标准由我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并在复试前另行通知。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我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根据我校要求向我院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等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考生复试时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奖惩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还要承诺已如实填写在校期间奖惩情况,以及承诺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合格,能够在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学院在复试时核验。
7.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三)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应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充分了解我校(含各院、系)的调剂办法等招生信息,并按照调剂公告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
八、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对于全日制、非全日制的界定和管理,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我院资源与环境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请考生知悉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相关情况:
(一)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将户口和档案转入学校;
(二)在读期间,学校不提供住宿、公费医疗、奖助学金等;
(三)在校期间遵守学校规定,并按学校要求完成培养阶段课程,符合所学专业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者,毕业时颁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标注学习形式)和学位证书;
(四)毕业时不按照应届生派遣;
(五)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在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要求的拟录取考生,我校将于2025年6月下旬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学习年限、学习形式、
培养校区和住宿情况
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培养地点在北京中关村校区,学校不安排宿舍。
十、学费标准
根据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依情况同我校签订协议书,缴纳学费。
学费标准:60000元/生·学年
十一、奖学金标准
一等奖学金:32000元/生·学年(前30%)
二等奖学金:28000元/生·学年(其他优秀学生)
每学年由学院组织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奖学金全覆盖。
十二、信息公示
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含调剂)和录取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研招网”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时组织信息公示。
十三、其他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 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三)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就读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四)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五)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七)考生应当遵守我校以及报考点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不遵守相关规定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我校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或学校最新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和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资源与环境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中国人民大学化学与生命资源学院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