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招生118人!2025年青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来了!
一、招生类别
青岛大学公共管理 (MPA)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招生专业只招收“定向就业” 硕士生(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录取类别码须为1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户口、档案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奖助学金,不安排住宿。
二、招生计划
118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4人)
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学费
总额 6万 (2万/年)
四、学制与学习方式
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利用周末授课。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本专业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进行报名。考生必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身份证号、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家庭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等信息,并保证上述信息在2025年9月前有效,确保在招生阶段联系畅通,以利于寄送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
3.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信网进行认证,并在网上确认前将认证报告提交我校核验。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2.考生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向所在报考点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初试
(一)考生应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英语(二)、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 100 分、200 分。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方式均为笔试。
八、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学校将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提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三)学校在复试阶段对所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应届生学生证、往届生的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及特殊要求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五)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加分政策,具体加分项目以教育部管理规定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
九、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和品德、综合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本单位不承担责任。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学历学位授予
课程修满学分并顺利完成相关培养环节将颁发国家承认的公共管理硕士(MPA)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