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为满足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的需要,为践行“领导者摇篮,政府思想库”的办学理念,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面向全国招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一、专业介绍
华中科技大学是我国最早创办公共管理学科专业的高校之一。2000年成为全国首批24所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试点单位,2005年获得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在2012年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中位居第五,2017年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于A类,在2023年上海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位居国内前3%,在2023年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中位居内地高校第7。
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全职教授20人,副教授25人,中青年教师均有留学经历。教师中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共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MPA教指委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公共管理学科专业教指委副主任委员、中国系统工程学会教育系统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全国知名专家。
MPA教育中心依托学校各学科优势和公共管理学院的学科平台,选聘校内优秀师资、国内外著名学者为MPA研究生授课,并聘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公共部门管理者担任校外导师。
二、招生名额、招生方式与招生方向
01
招生名额
拟招收公共管理(MPA)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15名。
02
主要招生方向
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土地资源管理、数字公共治理、应急管理、非传统安全、科技管理、房地产管理等。
三、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截至2025年8月31日,所获学历学位及工作经验必须满足下列情况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初试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
报考专业: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25200)
报考类型:定向
报考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考生应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准确填写考生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告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以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通知为准)。
(4)选择在华中科技大学报考点(4202)参加初试的考生,须严格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报考点(4202)公告的要求执行;选择在外地报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须按照当地报考点的要求执行。
2. 资格审核及网上确认: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考点和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2)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名及复试阶段我校均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报名、考试或复试资格。选择华中科技大学报考点(4202)(注:此考点分设主校区、同济校区和附属中学考场)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填写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编号。在我校报考点核实其认证报告的真实性后,考生方可进入上传照片页面,若认证报告真实性审查未通过,考生不可继续确认。
(3)因全国各省网上确认时间可能不同,请考生务必特别注意查看所选择报考点以及相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上确认时间,以免错过,不能参加考试。
(4)拟在华中科技大学(报考单位代码为 10487)报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须满足以下要求:户籍所在地为武汉市的往届考生,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长期在武汉市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须提供武汉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本人武汉工作单位近 3 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且网上确认时不应离职、社保不应停缴。凡网上确认时,因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网上确认不通过的,本次报名无效,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在职考生报名时虽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但考生必须与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好报考硕士研究生可能产生的各种问题。若出现因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学校无法获取相关材料或调取档案等问题导致考生不能复试或不能被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形式
1. 初试:
初试科目:① 管理类综合能力(199);② 英语二(204)。初试科目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科目。
初试时间: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22 日
初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初试科目以笔试方式进行,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是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
2. 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和学院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并通过复试资格审核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复试一般在 3 月下旬进行。复试录取办法和复试工作细则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加分和照顾政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学习方式与年限
上课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学习方式:周末上课或集中上课。周末上课时间一般为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集中上课每学期集中3~4次,每次1.5~2周。
学制: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
七、学费标准
我校MPA学费标准为人民币8.8万元,分两年缴纳,4.4万元 / 年。(最终以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为准)。
八、证书授予
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在学生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学校授予学生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欢迎考生报考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