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这些行为可能影响你的一建证书
在工程领域中,“挂证” 行为始终是住建部门重点监管的对象。特别是近段时间,各地住建部门与人社部门联手,借助查社保、查公积金以及大数据等方式来判定是否属于一建 “挂证” 行为。
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那些行为会被判定为一建“挂证”行为。
哪些情况属于“挂证”?
根据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的《整改佐证材料参考目录》我们可以发现下述行为都会被判定为“挂证”:
1. 社保不一致
注册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或单位名称变更
2. 无社保
身份证号码匹配不到社保信息
3. 多家社保
多家单位同时购买多重社保(一本注册证书同时多家单位购买社保或多本证书同时分给多家单位使用并购买多家社保)
4.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跟注册证书单位、社保缴费单位不一致
暂不认定为“挂证”行为
然而,部分证书由于历史原因,被住建部门判定为 “挂证”,可实际上并非 “挂证”。针对此情况,天津住建委特地发布了文件,明确了以下六种暂不认定为 “挂证” 行为的情形。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怎么自查?
要想自查,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社保查询:
通过“人社部官网”、“12333小程序或者客户端”查询当下人员社保情况,重点查询是否存在多家社保的情况和注册关系与社保不一致的情况。(注:分支机构社保予以认可)
2、注册关系查询:
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输入注册人员信息,查询是否存在多家单位注册,以及已有离职人员但注册关系未转出的情况。
3、公积金查询:
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查询是否缴纳公积金及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
发现问题怎么处理?
1. 多家社保情况
可以由技术人员联系外社保单位,要求办理停保,并提供系统“停保证明”,保证社保唯一性。
如果是外单位社保无法办理停保,建议先办理人员注销注册。
2. 离职员工注册关系未转走
联系离职员工办理转注或者注销。如个人不配合普通注销注册/死亡,需要提供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书/死亡证明,企业可以提交“强制注销申请”。
如果是个人发现被“挂证”行为也不用慌张。其他情况建议可以参考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的《整改佐证材料参考目录》,按照对应的情况处理并且收集相关佐证材料,以便后期主管部门审核。
建造师们要时刻警惕挂证行为,以防会影响自己的一建证书。严肃监管挂证行为旨在规范建造师行业秩序,保障工程质量。作为持证人,我们应关注政策动态,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严格遵守规定,确保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