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财经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吉林财经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吉林财经大学(JiLi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简称吉林财大(JUFE),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是吉林省重点大学,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建设的学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吉林省博士学位授权单位A类立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成员、中国-俄罗斯经济类大学联盟高校,是“吉林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资格院校。
学校起步于1946年7月东北银行总行举办的银行干部训练班,经历了东北银行干部学校、东北银行专门学校、中国人民银行长春银行学校、吉林财贸学院、吉林省财贸学校等几个历史时期,1978年5月恢复吉林财贸学院,1992年5月更名为长春税务学院,2004年入选十所“吉林省重点大学”,2010年3月更名为吉林财经大学。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08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73万册,电子图书141万册;设有23个教学单位,开设41个本科专业;拥有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二、同等学力申硕简介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是国家开辟的一条使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的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渠道。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由本人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后、在规定的期限,通过学校组织的“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即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工作,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授予条件审核,满足相关要求,授予硕士学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 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者(含 三年) ;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三年及以上)、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四、报名材料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毕业证扫描件;
电子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学士学位证扫描件;学位在线验证(或学位认证报告);
蓝底高清电子证件相片;
报名登记表(请联系招生老师领取)。
五、招生学科专业及统考科目
六、申硕流程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需登录我校吉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等学力申硕线上学习平台(jlcj.100kj.cn)进行在线报名。并完成在 “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平台”(学信网https://tdxl.chsi.com.cn)注册,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
(二)申请人
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信息及图像采集,并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报系统注册的ID号;
2.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蓝底证件照片、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查询)、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及 复印件(A4纸复印);
3.《吉林财经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4.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或成果证书等;
5.《吉林财经大学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入学须知》,一式2份。
(三)资质审查
学校对申请人报名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查的名单在吉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吉林财经大学同等学力线上学习平台jlcj.100kj.cn)信息查询,可查询到录取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按入学须知办理相关缴费学习手续,与在校研究生同步进行课程学习。
(四)课程学习与考试
在职学习。按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采取线下和线上学习、自学辅导、导师指导等灵活的学习形式。
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课程学习科目、学分规定、考核方式等均按照申请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认定的成绩单并颁发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认定证书(结业证书)。申请人必须在四年内通过规定的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校及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水平认定),四年内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生可通过线上学习,仅认可我校“吉林财经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线上学习平台”课程和服务,其他平台一律不予认可。
(五)撰写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自通过全部考试之日起(完成第一阶段课程学习),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在导师指导下,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并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并通过。论文答辩未通过, 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未通过者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位授予审核评定: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通过学校及国家组织的全部课程学习考核、完成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完成必修环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授予吉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
(六)其他
1. 报名资格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须提交申请后办理相关手续。
3.本简章未尽事宜或遇国家政策变动,均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