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锦州医科大学诞生于解放战争时期,学校前身为1946年在吉林省洮南市成立的辽吉军区卫生学校。1949年迁址辽宁省锦州市,1958年成立锦州医学院,2006年更名为辽宁医学院。2016年3月,正式更名为锦州医科大学。
经过70余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多门类、多层次、多种办学形式的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始于1979年,1984年成为全国第二批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是国家为同等学力人员开辟的获得学位的渠道,是非学历研究生教育。
招生对象
我校同等学力研究生教育可授予硕士学位类型可分为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
(一)学术型学位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经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所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取得一定成绩,为本单位业务骨干;身心健康,满足完成学业需要。
3.申请人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4.应试外语为英语。
(二)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文件精神,专业学位报考不受上述第3条限制,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3.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4.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专业与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一致。
5.应试外语为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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