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申硕招生通知!
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现有1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程学、地球科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社会科学总论、化学等6个学科进入世界学术机构前1%,其中工程学进入前1‰。
报名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 3 年以上。
2.在所申请学位学科领域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领域做出一定成绩,已发表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3.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 (具体时间以当年发布的相关简章为准) 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平台”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3)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 (加印密封)。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负责,由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是否通过入学资格审核。
招生专业
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
培养管理
1.授课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线下教学为周六或周日上课,寒暑假正常休息。
2.同等学力班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课程研修学习阶段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实施;第二阶段为论文撰写阶段,由继续教育学院对接专业学院,两个阶段加起来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
3.同等学力学员需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水平考试,且修完第一阶段研修课程并合格后,方能进入同等学力班第二阶段学位论文阶段。
4.授位条件要符合《长安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