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公布河南省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资格考试核查结果及证书获取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有以下2点需要关注: ①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人员尽快补充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②即日起至2024年2月19日,依规可以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申请预约。
甘肃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从即日起开始发放,证书发放开通“邮寄办、网上办”的不见面服务,建议考生申请邮寄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公布河南省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资格考试核查结果及证书获取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有以下2点需要关注:
近日有很多小伙伴留言问: 1、消防工程师证书为什么会不允许注册? 2、证书为什么还会失效? 3、失效了之后该怎么办?
各位考生:2023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山东省成绩合格人员即日起可办理“证书直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截止目前已有:西藏、天津、广西、河南、云南、河北、青海、浙江、内蒙古、陕西、上海、福建、山西、北京、黑龙江、海南、湖南、重庆、辽宁、安徽、湖北、广东、四川、山东、甘肃等地发布了2023年一建纸质证书邮寄邮寄办理通知:
黑龙江23年二级造价工程师合格证书今日开始领取,一起来看!为方便考生,目前证书领取提供邮寄领取和现场领取两种方式,供考生自主选择。自愿选择邮寄领取的考生,搜索添加微信公众号:GDEMS11183(邮政速递便民通),点击“E便民”,选择“职业资格证书”即可办理证书邮寄业务(证书邮寄送达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签收)。选择现场领取的考生,需持身份证到报名时所选“报名地市(报名地市名称在准考证左上角)”对应的考试管理机构领取(节假日休息),请用电脑登陆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点击首页右侧“地市联系方式”查看详细领取
近期,山东、云南、广东、上海、陕西、福建、内蒙古、河北、山西、浙江、河南、四川等18个省市发布了一级建造师证书的领取通知,快来一起看看吧!
一建证书可以领取了!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多个地区的领证通知,一起来看看吧。西藏: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证书已印制完成。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1月15日—19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领取证书,建议使用邮寄方式领取。
向各位道贺,一建电子证书到手、一建注册开通(凭电子证书就能注册)! 一建注册系统新增撤回功能! 在提交申请和企业上报期间,建造师可以单方面撤回注册申请,无需企业同意。 这算是对持证人的一种保护。 部门受理以前都可以撤回;部门受理以后将无法撤回,须注册成功后,进行注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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