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对“大学”名称的使用非常严格,有一定的使用标准。现在,以大学名称命名的高等教育机构共有39所,其中两所(即Bond University和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Australia)为私立大学。除了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和澳大利亚海洋学院由联邦政府立法成立之外,其它大学都由所在的州、领地立法成立。各大学有自主开设课程和授予学位的权利,都接受或部分接受联邦政府拨款,一般都有多个校园。
2.其它有自我评定权的高等教育机构
这类院校共有三所,即Australian Maritime College, Batchelor Institute of Indigeous Tertiary Education和Melbourne College of Divinity。这三所院校尽管不以大学命名,但都依法成立,有自主开设课程和授予学位的权力,前两所院校都由联邦政府拨款。上述两类院校相加,就是人们常说的42所高等院校。
澳大利亚现有42所高等教育机构(其中公立大学37所,私立大学2所,其他类型的公立高等教育机构3所),其事业费及相关费用(Operating Grants and Related Grants)均由澳联邦政府直接拨付。2001年度,澳大利亚42所高等教育机构从联邦政府和社会各界所获高等教育经费总额达90亿澳元,约占GDP(5952.08亿澳元)的1.51% ;其中联邦政府对高等教育拨款总额达58.6亿元,约占GDP(5952.08亿澳元)的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