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苏州研究院是山东大学全资投入的在当地注册的事业法人单位,具备市场化运作机制和风险规避机制,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学校考核。其主要功能为:(一)研究生、本专科生在职教育平台;(二)科研合作与成果转化平台;(三)校友联系、交流合作与社会筹资平台。
山东大学苏州研究院成立是百年山大走进美丽富饶的苏州、走进长三角、走向全国的重要一步,由此掀开了山东大学与苏州市全面合作崭新的一页,也必将载入校地协同创新、互利共赢的史册。成立苏州研究院是学校深思熟虑的结果,主要基于四个方面因素的考虑:
一是有利于扩大山东大学影响力和服务社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创建新的办学模式,丰富山东大学系统的重要举措。
三是搭建了加强齐鲁文化与吴文化交流、革新和提升的重要平台。
四是苏州经济发达、独特的区位优势和“政产学研资介”合作模式与机制优势有利于研究院做大做强。
山东大学苏州研究院将秉承“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的办学宗旨,充分利用学校的文化、人才、科研、品牌优势,在苏州独墅湖高教区内,脚踏实地地开展各项工作,力求把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把文化兼容和创新工作,把科学研究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把国际化合作推向新的高度。
山东大学苏州研究院已经并将着力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第一:把研究院打造成为辐射长三角地区的高层次人才培养重要基地。
第二:科学规划和建设研究院科研机构。逐步建立生物纳米材料、高效洁净制造技术、磁悬浮应用技术、智能控制、生物制药、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新能源、集成电路设计等研究机构。通过校地、校企、校校、校研合作,聚集一批高水平科研团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产业化前景的与苏州产业发展结合紧密的科研成果。
第三:大力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积极组织有志于创业的师生和校友到苏州申报各级各类领军人才称号和科研项目,创建和孵化一批成长性好的高科技企业。
第四:发挥学校国际化资源优势,努力把研究院建设成为中外合作办学的示范基地,条件成熟时成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第五,依托研究院,搭建联系校友,凝聚校友力量,干事创业大平台。